109學年度入學生,PVQC英文測評第三次校內補測日期、考場暨注意事項
109學年度入學生,PVQC英文測評第三次校內補測日期、考場暨注意事項
【主辦單位】教務處課務組(中山2樓,電話:02-86625826)
【參加對象】109學年度繳費報名測評之學生(現已截止不再受理報名)
【測評日期】110年11月24日(三)下午1:30~3:30
【測評考場】考場及座位編號如附檔(注意:同班級不一定在同教室)(附檔內查無姓名者,請至中山2樓課務組查,或來電:02-86625826)
【測評當日注意事項】
一、應考務必攜帶3.5mm圓形接頭有線耳機(可插桌上型電腦用)、學生證、原子筆、口罩。
二、測評當日務必核對監考老師發放的成績登記表上個人資訊是否正確,有誤請在成績登記表上修正,於測評結束後報告監考老師。
三、如經查獲非本人應考,取消測評資格並依校規懲處。
四、檢測耳機音量。
五、點選考科,開始考試。(需輸入1.帳號、2.密碼)。
本國生→帳號:學號@mail2u.tnu.edu.tw / 密碼:身分證字號
外籍生→帳號:學號@mail2u.tnu.edu.tw / 密碼:學號
六、測評完畢,請考生自行如實抄錄成績於成績登記表上後,舉手請監考老師至位置上核對電腦螢幕上呈現的總成績畫面與登記表無誤後簽名、回收成績登記表,並經監考老師同意後方可離場。
七、考生簽名表示同意成績登記如表,成績仍以上傳至後台之紀錄為準,登記表上的數據僅供參考備查,認證中心保留審核通過與否之權利。
八、★請勿自行關閉最後的總成績畫面,若監評尚未核對前該畫面關閉則以0分計。
九、考試完畢請離開考場,勿在座位區等待其他同學,到教室外保持安靜,勿影響其他考生聽力測驗。
十、通過校內補測標準:測驗2~測驗6各單項成績不限,總分300分以上者,視同通過本校英語畢業門檻(無證照,由教務處及圖資處協同匯入新一代校務系統)
十一、【成績查詢注意事項】測評結束後一週,可至中山2樓課務組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