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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学年度本市办理「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暨大专院校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活动计画1份,请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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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 113 年 12 月 11 日  
发文字号: 新北教国 字第 1132452034 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1)件  如主旨(共 1 个附件:2452034_新北市113学年度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暨大专院校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活动计画.pdf) 
113010010333_1_2452034_新北市113学年度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暨大专院校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活动计画.pdf (附件1)
主旨: 检送113学年度本市办理「学习扶助」国小非现职教师暨大专院校增能18小时认证研习活动计画1份,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本市113学年度国民中小学学生学习扶助整体行政推动计画办理。
二、自102年起非现职教师(即未具有教师证书者)须完整取得18小时之研习证明,始得担任学习扶助师资,以确保学习扶助品质。爰此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参加人数及对象:以200人为限,国语领域40人、数学领域130人,英语领域30人,依报名顺序录取,额满为止。
1、对学习扶助具热忱服务之大学二年级以上(含研究所)在学学生且具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具有国语文、数学、英语三学科教学知能者。
(2) 受有师资培育或特殊教育训练者。
(3) 具有相关科系或学习扶助教学经验者。
2、社会人士:指大专以上相关科系毕业之社会人士。
3、学校班级数60班以下,请至少派1位参加;60班以上,请至少派2位参加。
(二) 办理日期:114年1月22日、23日、24日(星期三至五),共3天。
(三) 办理地点:新北市新店区北新国民小学。
(四) 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参加人员请以附件google表单方式报名,依报名顺序录取,不受理表单以外的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4时止。
3、录取公告: 114年1月10日(星期五)前于北新国小校网公告录取名单。
4、联络人: 北新国小辅导处黄敏淳组长,电话:(02)29189300分机674。
(五) 全程参加研习者颁发20小时研习证书。
三、本局同意核予承办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及讲师公假方式办理;参加人员若为校内代理教师同意公假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