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高教深耕计画─经济不利学生自主学习助学金申请(读书计画)
■办理单位:教务处课务组(02-86625826)
■实施对象(限本国生):
(一) 具学杂费减免资格者:包含
A.低收入户学生、
B.中低收入户学生、
C.身心障碍学生及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D.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孙子女。
(二) 具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金补助资格者。
(三) 原住民学生。
(四) 家庭突遭变故经学校审核通过者。
(五) 怀孕学生、抚养未满3岁子女之学生。
■申请作业时程:
符合上述身分的学生,自114年3月3日(一)上午8:00 起,亲至中山楼2楼课务组登记领取个人读书自学计画申请书,填写完毕最迟于113年3月6日(四)下午5点前缴回课务组,逾期不予受理(使用旧表格自行修改填写缴回者无效)
■执行期程:
第一阶段:第4周(114年3月10日起)至第9周(113年4月18日止)共6周,每位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每周可申请至多10小时学习辅导,每小时助学金200元,限额55名。
第二阶段:需视第一阶段申请状况、经费使用馀额等,再定是否开放第二阶段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