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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就学优待补助

就学优待补助

减免学杂费、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补助
※欲同时申请学杂费减免及就学贷款者,请先办理学杂费减免再办理就学贷款。
※办理各类身分减免学杂费、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金补助资格请参见附表1。
一、行政院减免学杂费:
(一)日间部学士班本国学生每学期学杂费由行政院定额减免1.75万元,本校已将缴费单先行扣除减免金额。若您欲申请其他部会补助(如人事行政总处公教子女补助),请至【新一代系统→学杂费系统→IST25弱势减免申请→减免申请】中,送出「取消申请行政院减免」,并待审核通过后(约3个工作天),打印全额缴费单并完成缴费,以利申请其他部会补助。
(二)本项定额减免,因与学杂费减免(如低收、中低收、身障、身障子女、原住民学生、特境家庭等身分)同为政府补助,仅能择一申请。若您是持有各类证明可办理学杂费减免者,请至新一代学杂费系统中「变更其他减免身分」,并依下列流程办理。
二、申请减免学杂费:
(一)办理期程:115年8月3日(一)至115年8月18日(二)止。
*如因换发新证明未能于申办期程取得证明者,请于115年9月14日~115年9月18日补申请完成。
(二)证明文件:请详见附表一,备齐后上传系统并检附纸本申请暨切结书(需签名)。
(三)申请流程:

申请步骤 申请说明
系统申请
步骤1
新一代校务系统→学生专区→学杂费系统→弱势减免申请→我了解以上说明→减免类型「变更其他减免身分」→试算变更后减免金额→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证明文件→送出申请(申请状态:填写中→已送出申请)→打印减免申请表(需签名)。
将「学生各项就学优待 (减免) 申请暨切结书」(需签名)缴交至本校课指组(自强4楼)或挂号邮寄办理。
※上传附件注意事项※
佐证资料宜上传扫描档;若为拍照,请务必将文件铺平且四个角皆拍入。
学校审核
步骤2
学校审核(约3~5个工作日后,请至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校内审查通过:资料无误(含纸本申请书)。
初审未过,需补件:缺件,请于规定时间内补件,并重新送件。
打印缴费单
步骤3
学校初审通过后,状态更新为<校内审查通过>,即完成申请程序;请自行打印缴费单,并尽快于注册日前缴费完成,以完成注册程序。

三、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线上申办):
(一)申请对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且就读国内大专校院具有学籍,于修业年限内未于同一学程重复申办之学生,亦无下列情事之一:
1.前一学期学业成绩平均低于60分(新生及转学生除外)。
2.家庭年所得逾新台币90万元。
3.家庭应计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计逾新台币2万元。
4.家庭应计列人口合计拥有不动产价值合计超过新台币650万元。
(二)家庭应计列人口请详见附表一。
(三)申办期程:115年9月14日至115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受理)。
(四)申办流程及文件:
1.新一代系统(学生专区→学杂费系统)填写申请资料。
2.上传三个月内户借誊本或新式户口名簿1份(含所得列计人口且记事栏不得省略,不同户籍请分别检附)。
3.填写完成后送出申请(申请状态填写中→已送出申请)。
4.送出后,请于3-5个工作日后,进系统查询状态:
(1)校内审查通过:资料无误。
(2)初审未过,需补件:缺件,请于规定时间内补件,并将资料重送申请。
(五)本项资格核定及补助与否,须待教育部11月中旬核定,届时请注意本校网页公告。
◎相关事宜询问,请电洽(02)86625847~8学务处课指组陈小姐。

附表
东南科技大学日间部学生各类身份学杂费减免及减免额度一览表

申请类别 应检附/上传证明文件
□给卹期内军公教遗族(□全公费 □半公费)
□给卹期满军公教遗族
(新申请须另填部颁申请书报部核准)
1.政府主管机关铨叙部证明书或抚卹令(证书)影本(查验正本)
2.最近3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正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父母及学生本人,不同户者需各别检附,且注记栏不得省略)。
3.首次申请者请至课指组填写公教遗族子女就学优待申请书
□现役军人子女(减免3/10学费) 1.军人身份证、军眷补给证(查验正本、缴交影本)
2.最近3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正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父母及学生本人,不同户者需各别检附,且注记栏不得省略)。
□原住民学生(工业类减免34,500元;管理类减免30,200元) 最近3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正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
身心障碍学生
身心障碍人士子女
□重度、极重度(学杂费全免)
□中度(减免7/10学杂费)
□轻度(减免4/10学杂费)
1.身心障碍手册(查验正本、缴交影本)或身心障碍学生鑑定证明
2.最近3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正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父母及学生本人, 不同户者需各别检附,且注记栏不得省略)。
※前一年度家庭所得总额逾新台币220万元者,依规定不得申领本项就学费用。(本项审核由学校送财税中心审定) 。
※硕士在职专班生不得申请「身心障碍人士子女」学杂费减免。
□ 低收入户学生(学杂费全免)
□ 中低收入户学生(减免6/10学 杂费)
当年度(中)低收入户证明书,且(中)低收入户证明内需记载学生本人姓名。
□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孙子女(减免6/10学杂费) 1.直辖市、县(市)政府社会局(科)或乡(镇、市、区)公所开具尚在有效期限(当年度)内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证明文件。
2.最近3个月内全户户籍誊本正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祖)父母及学生本人,不同户者需各别检附,且注记栏不得省略)。

大专校院弱势学生助学计画助学补助级距及应检附文件应检附/上传文件

家庭年收入级距与补助金额 □家庭年所得70 万以下:补助20,000元
□超过70万~90万以下:补助15,000元
家庭年所得计列人口 (一) 未婚学生:
A. 未成年:与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合计。
B. 已成年:与其父母或未成年时之法定监护人合计。
(二) 已婚学生:与其配偶合计。
(三) 学生离婚或配偶死亡者:为其本人之所得总额。
应检附文件 □申请表(系统填写)
□学生本人及关系人最近 3 个月内户籍誊本或新式户口名簿影本,且记事栏不得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