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年所得 | 申贷条件 |
|---|---|
| 120万元以下 | 可申贷(免息) |
| 120万元以上 | ★无兄弟姊妹或子女:不可申贷 ★家庭年所得为120~148万元: (1)学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含)以上:可申贷(免息) ★家庭年所得为148万元以上: (1)学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2名:可申贷(自负全息) (2)学生加上兄弟姊妹或子女共3名(含)以上:可申贷(免息) |
| 定义说明 | 「兄弟姊妹」和「子女」:为未成年或已成年且在学具正式学籍的学生。 |
就贷资格对应表
| 家庭年所得 | 共1名 | 共2名 | 共3名以上 |
|---|---|---|---|
| 120万元以下 | 可申贷(免息) | 可申贷(免息) | 可申贷(免息) |
| 120万元~148万元 | 不可申贷 | 可申贷(免息) | 可申贷(免息) |
| 超过148万元 | 不可申贷 | 可申贷(自负利息) | 可申贷(免息) |
缴交佐証资料
★财政部查调结果公布后,学生家庭年所得120万元以上申贷者,需缴交户籍资料及在学証明。 (在学証明为已成年在学之兄弟姊妹或子女才需缴交)
★加贷校外住宿费者,需缴交校外住宿相关佐証资料(如:租赁契约)。
二、申请方式:
步骤一:上网至台湾银行就学贷款入口网,进行申请作业。
1.注册会员:(第一次申请时)注册为新会员,登打基本资料、设定密码。
2.学生登入:以会员、密码登入。
3.填写 就学贷款申请书
4.打印 就学贷款申请书(共三联)
步骤二:到台湾银行办理对保手续
对保期限:115年8月3日至115年9月14日(开学日)
辧理地点:台湾银行国内各分行均可办理(简易型分行除外)
| 【每一教育阶段第一次申请时】 | 【后续申请】 |
|---|---|
| 1.未成年学生由全体监护人陪同。 2.已成年学生由保证人一人陪同。 携带下列资料至台湾银行国内各分行办理签约对保手续: 1.台湾银行就学贷款申请/拨款通知书。(共三联) 2.学生本人及保证人之国民身分证、印章。 3.学校注册学杂费缴款单。 4.登载详细记事之新式户口名簿或三个月内申请之其他户籍资料证明文件(含学生本人、父母或全体监护人、配偶及连带保证人;如户籍不同者,需分别检附)。 5.对保手续费新台币100元。 6.保证人非由父、母、监护人或配偶担任者,应另检附财力证明文件,例如:最近三个月内之在职证明(载有每月薪资)、最近六个月之薪资转帐存折影本。 |
1.学生于同一教育阶段『第二次以后』申请,如连带保证人或个人、关系人资料异动,或申贷生活费者,仅能办理「临柜对保」。 2.【无前述情形者可选择下列任一方式完成申贷程序】: 1.临柜对保:由学生本人携带下列资料至台湾银行国内各分行办理对保手续。 (1)台湾银行就学贷款申请/拨款通知书。(共三联) (2)学生本人身分证、印章。 (3)学校注册学杂费缴款单。 (4)对保手续费新台币100元。 (5)倘连带保证人或个人、关系人资料异动或有申贷生活费、海外研修费等之相关证明文件。 2.线上申贷:学生本人以电脑或手机于台湾银行就贷入口网,填写就学贷款申请/拨款通知书,再以本行芯片金融卡或以留存本行之手机门号为设定接收短信OTP(一次性动态密码)验证方式核验身分,即可完成本学期之线上申贷(对保)程序,免收对保手续费。 |
步骤三:学务处课指组资料缴交:完成申请后,请将以下资料于时间内缴交,以完成申请程序。
| 本校就学贷款收件时间(逾期未缴交资料者,视同未办理) |
|---|
| 收件时间:115年8月3日至115年9月14日 (开学日) (09:00-12:00/13:00-16:00) 缴件方式:1.亲缴或他人代缴至自强楼4楼-课外活动指导组(02-8662-5848黄小姐)。 2.请挂号邮寄本校「新北市深坑区北深路三段152号东南科大-课外活动指导组(就学贷款收)」。 |
| 缴交资料: |
| 1.台银临柜对保者:【115学年度上学期 台湾银行就学贷款 申请/拨款通知书】(经台银对保后之第二联学校存执)。 台银线上对保者:【115学年度上学期 台湾银行就学贷款 申请/拨款通知书】(右下方印有「台湾银行-线上对保专用章」之第二联)。 2.【115学年度第1学期 东南科技大学 学杂费缴款单】。 3.加贷校外住宿费者,需缴交校外住宿相关佐証资料(如:租赁契约)。 4.加贷生活费者,需缴交当年度中低、低收入户证明书(加贷生活费同学,需于开学一周内至课指组,亲自填写申请切结书)。 |
三、可贷金额:
1.学杂费:学杂费缴费单注明之可贷金额。
2.住宿费:住宿生依缴费单金额申贷;校外住宿者可依需求自由申贷,最高为12,240元。
3.书籍费:本校未代办书籍,故3,000元书籍费不建议加贷。
4.生活费:仅限中低、低收入户,经本校送教育部审查名单后之生活费为分月支付。(持有当年度低收入户证明文件之学生,每学期以申贷4万元为上限;持有中低收入户证明文件之学生,每学期以申贷2万元为上限。)
四、注意事项:
1.若申请就学贷款经财税中心审核不符合申请或银行审核因故未能拨款者,于学校通知七日内应缴完学杂各项费用,逾期未完成缴费者视同未完成注册手续。
2.该学期办理就学贷款,若后续办理休学、退学前,须缴清学杂各费后才可办理。若承贷银行拨款至学校后应归还承贷银行以代转偿其就学贷款。
3.已办理过就学贷款且须自负利息同学,请务必准时缴纳自负息,以避免后续无法拨贷。
4.请办理就学贷款同学,依借款约定偿还期间履行还款义务,避免影响自身借贷信用!
◎相关事宜询问,请电洽(02)8662-5847~8学务处课指组黄小姐
学类、科系所对照表
| 学院 | 本校科系所 | 台银就贷入口网「学类」选择 | 台银就贷入口网「科系所」选择 |
|---|---|---|---|
| 工程与电资学院 | 机械工程系硕士班 | 工程学门 | 自动化及机电整合研究所 |
| 工程与电资学院 | 营建科技与防灾研究所硕士班 | 工程学门 | 营建科技与防灾研究所 |
| 工程与电资学院 | 机械工程系(含车辆组) | 工程学门 | (动力)机械工程学系 |
| 工程与电资学院 | 电机工程系 | 工程学门 | 电机(与控制)工程学系 |
| 观餐休閒与管理学院 | 产业经营管理研究所硕士班 | 商业及管理学门 | 产业经营管理系 |
| 观餐休閒与管理学院 | 休閒事业管理系 | 民生学门 | 休閒(事业)管理学系 |
| 观餐休閒与管理学院 | 餐旅管理系 | 民生学门 | 餐旅(行销)(暨游憩)管理学系 |
| 观餐休閒与管理学院 | 表演艺术系 | 艺术学门 | (音乐与)表演艺术系 |
| 创新设计学院 | 数码媒体设计系 | 设计学门 | (数码)(多)媒体(创意)设计学系 |
| 创新设计学院 | 室内设计系 | 设计学门 | 室内设计学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