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员会即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止公开征求115年度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
海洋委员会 函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 114 年 10 月 23 日
发文字号: 海综研 字第 1140012185 号
速 别: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7)件 如说明五(共 7 个附件:0012185_1_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pdf、0012185_2_115年重点议题.pdf、0012185_7_未违反利益冲突回避法切结书及事前揭露表.pdf、0012185_3_115申请计画总表-横式.ods、0012185_4_研究计画申请书.odt、0012185_5_研究计画书范例.odt、0012185_6_切结书.odt)
114010008783_1_0012185_1_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pdf (附件1)
114010008783_2_0012185_2_115年重点议题.pdf (附件2)
114010008783_3_0012185_7_未违反利益冲突回避法切结书及事前揭露表.pdf (附件3)
114010008783_4_0012185_3_115申请计画总表-横式.ods (附件4)
114010008783_5_0012185_4_研究计画申请书.odt (附件5)
114010008783_6_0012185_5_研究计画书范例.odt (附件6)
114010008783_7_0012185_6_切结书.odt (附件7)
主旨: 为培育优秀海洋事务研究人才,本会即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止公开征求115年度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请惠予协助公告周知,请查照。
说明:
一、依据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办理。
二、申请补助相关说明如下:
(一)申请单位:经教育部核准设立之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其研究计画之提案学生及指导教授资格如下:
1、学生:公、私立大专校院在学学生(不含在职专班之硕士班或博士班),并获得指导教授承诺指导研究推荐者。
2、指导教授:申请学校之助理教授以上编制内人员。
3、学生及指导教授除应符合前项第一及第二款资格外,其相互间不得有配偶或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之关系,并应隶属同一学校。
(二)补助经费项目:
1、研究助学金:每案补助提案学生新台币(以下同)5万元。
2、耗材、物品、图书及杂项等费用:每案之申请金额不得逾5万元,本会得视计画性质与需求核定补助金额。
3、管理费:学校配合执行研究计画所需之费用,由学校统筹支用,且不得违反政府相关规定。每案5,000元计列。
(三)补助研究标的:海洋相关专题研究计画,符合本会本年度补(捐)助海洋研究活动重点议题相关范畴者,优先核予补助。
(四)申请程序:以学校为申请窗口,不受理学生个别申请。请学校汇整申请书、研究计画书、学生证正反面影本、切结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纸本及电子档),连同「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案件申请总表」于114年11月28日前函送本会办理申请事宜,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补助案件无论核准与否,所送文件概不发还。
(五) 执行期程:自签约日起开始执行,申请者应陆续提交期中报告及全案成果报告,并于115年10月31日前完成核销作业。
三、为落实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4条身分揭露措施,请贵校函送申请资料时,并同检附学校与各受补助学生「未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切结书」,主动揭露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分关系。
四、申请学生请务必确保计画执行完成之年度可行性,应届毕业者(如大四生/硕二生等)请审慎评估毕业后仍可持续完成该计画,再行提出申请,以免资源浪费。核准受补助学生如无正当理由自行申请契约终止,将列入次年本会审查同一学校申请补助之参考依据。
五、检附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海洋委员会114年度补(捐)助海洋研究活动重点议题、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案件申请总表各乙份,相关表单请至本会全球资讯网-政府资讯公开-机关补(捐)助-补助大专校院学生-相关表单下载网址: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249&parentpath=0,7,113,245&mcustomize=subsidyresearch_view.jsp&dataserno=20251021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