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理「大专校院暨高级中等学校生命教育精进研习工作坊」
教育部 书函
地 址: 100217 台北市中正区中山南路5号
传 真:
承 办 人: 何依娜
联络电话: (02)77367818
电子邮件: ynho@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东南科技大学
发文日期:
中华民国 114 年 6 月 17 日
发文字号:
台教学(一) 字第 1140062768 号
速 别: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条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4)件 附件1-教育部生命教育中心函及活动实施计画1份、附件2-111-113年获生命教育特色学校表扬名单(大专校院及高级中等学校)1份、附件3-114年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生命教育校园文化推广与深耕学校计画核定补助名单1份、附件4-教育部生命教育教学社群与课程发展实施计画(114年-115年)(含第1期进阶、第2期初阶)核定补助学校名单1份 (共 4 个附件:A09000000E_1140062768_senddoc2_Attach1.PDF、A09000000E_1140062768_senddoc2_Attach2.pdf、A09000000E_1140062768_senddoc2_Attach3.pdf、A09000000E_1140062768_senddoc2_Attach4.pdf)
114010005270_1_A09000000E_1140062768_senddoc2_Attach1.PDF (附件一)
114010005270_2_A09000000E_1140062768_senddoc2_Attach2.pdf (附件二)
114010005270_3_A09000000E_1140062768_senddoc2_Attach3.pdf (附件三)
114010005270_4_A09000000E_1140062768_senddoc2_Attach4.pdf (附件四)
主旨: 检送「114年大专校院暨高级中等学校生命教育精进研习工作坊」实施计画1份(附件1),请鼓励相关人员踊跃参与,请查照。
说明:
一、 为增进大专校院及高级中等学校生命教育衔接与推动,透过经验分享与多元体验,以形塑与深耕校园生命教育文化,每年规划办理「大专校院暨高级中等学校生命教育精进研习工作坊」,由本部生命教育中心(南华大学)承办。
二、 相关资讯摘述如下:
(一) 活动日期:114年7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时10分至30日(星期三)下午3时10分。
(二) 活动地点:南华大学中道楼国际会议厅。
(三) 报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7月2日(星期三)17:00止。
(四) 报名网址:https://forms.gle/dD8crSmvuqMg7BLg9。
(五) 活动参与对象:
1、 各公私立大专校院负责推动生命教育之代表(校长、推动单位主管、行政人员)或生命教育通识课程及融入生命教育课程之授课教师。
2、 各公私立高级中等学校推动生命教育之代表(校长、推动单位主管、行政人员)或生命教育课程及议题融入课程之授课教师。
3、 每校以推荐1名为原则。
三、 为增进跨教育阶段别之生命教育推动经验交流,亦请「111年-113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学校」(附件2)、「114年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生命教育校园文化推广与深耕计画」受补助学校(附件3)及「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办理生命教育教学社群与课程发展实施计画(114年-115年)」(含第1期-进阶、第2期-初阶)受补助学校(附件4)派员出席与会。
四、 请服务单位核予活动出席人员公(差)假。
五、 全程参与本活动者,依「全国教师在职进修资讯网进修研习活动使用管理规定」、「行政院及所属机关学校推动公务人员终身学习实施要点」,核发研习时数8小时。
六、 本活动报名事宜,请洽教育部生命教育中心:
(一) 联络人:陈怡諠专案助理、陈品安专案助理。
(二) 联络电话:(05)272-1001分机8512、8511。
(三) 电子信箱:lifeeducation@nhu.edu.tw。